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饶阳县金唢呐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武强县璐德艺术中学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武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饶阳县金唢呐乐器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9156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合计24156元,由原告饶阳县金唢呐乐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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