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通用振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伍**名下银行存款101654.97元,若存款不足的,则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1028元,申请人深圳通用振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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