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启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思科系统(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思科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广州启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 975 671.06元的银行存款;如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其与不足额部分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思科系统(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付(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9-28 |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