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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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唐山沿海兴农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四方顺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定州四方诚信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六被执行人应负担给付义务的人民币26,938,942.1元、利息(自2019年3月27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化收益率30%按天支付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及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六被执行人应负担给付义务的违约金人民币1,500,000元及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冻结、划拨六被执行人应负担的仲裁费人民币312,782元、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六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