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龙尚飞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小马副食品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苏州龙尚飞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苏州龙尚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21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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