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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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刘**与杨林森共同共有坐落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一段98号42栋X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X号、监证X1号,建筑面积235.21平方米)住宅房屋,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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