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东辰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 法院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青岛东辰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赔偿货款50,606.3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19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59.5元,由被告周**负担549元,由原告负担110.5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27 |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