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有智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2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长沙有智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86507.4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13 |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