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长沙华佳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长沙华佳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9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4970元,由申请人长沙华佳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2-01-13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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