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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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上述和解符合法律规定且需要长期履行,本案依法予以终结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浙02执4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0-11 |
| 发布日期 | 2022-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