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旭水酒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荣县红光胶辊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
四川自贡红光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四川旭水酒业有限公司登记享有的“旭水”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号X),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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