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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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惠州市金平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惠州市金平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惠州市金平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1-25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