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艳山红村村民委员会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1元,由原告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艳山红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02
发布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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