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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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浩熙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铁西区超赢业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沈阳浩熙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6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丁*银行存款136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三、冻结被申请人沈阳市铁西区超赢业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部银行存款136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四、冻结被申请人郭**银行存款136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五、冻结被申请人白*银行存款136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六、冻结被申请人陈*银行存款136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间为1年,不动产查封期间为3年,动产查封期间为2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人应当自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在履行义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