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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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57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