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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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连云港思源紫菜加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原告连云港思源紫菜加工有限公司(原告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0800元。(上诉人将上诉费交款凭证连同上诉状一并交与本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