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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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州超群健身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522执955号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淞、李阳天,浙江浙杭(长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湖州超群健身有限公司,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州超群健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