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4-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州超群健身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522执1008号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钦颖川、王奔,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湖州超群健身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九汇城6幢201、202、203-02室。

法定代表人:杨保新。

委托诉讼代理人:候毅,系湖州超群健身有限公司员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州超群健身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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