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庐陵众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濮阳文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现原告浙江庐陵众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浙江庐陵众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浙江庐陵众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2-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