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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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洪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自愿撤回对广东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起诉,系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河南洪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0,866元,减半收取计10,433元,由河南洪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河南洪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