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华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腾飞物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湖南腾飞物资有限公司变更反诉诉请后,于2021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反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安阳万方低温装备有限公司、被告湖南腾飞物资有限公司的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原告(反诉被告)安阳万方低温装备有限公司撤 回起诉; 二、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湖南腾飞物资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安阳万方低温装备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反诉受理费25元,由被告湖南腾飞物资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