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世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帝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南京圣宝达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追加第三人俞*为被执行人,俞*就(2020)苏0192民初990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南京帝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南京圣宝达工贸有限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保全费5000元,由俞*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