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牛**、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750元(罚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标准,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王**、彭**对被告牛**、王**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彭**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牛**、王**追偿。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71.87元,保全费670元,由被告牛**、王**、王**、彭**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2-01-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