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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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市日昇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达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周**与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二、确认周**与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二、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周**办理安达市、6号楼4单元1403室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894.00元,由黑龙江龙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