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粤0606执22359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