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玉成乡龙王庙村2组1、2层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简阳市不动产权第0××8号】予以查封,本次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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