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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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相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海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海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撤诉,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海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
| 裁判日期 | 2022-01-04 |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