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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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02476.42元以内的财产。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变卖、变更、转让、过户、抵押;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28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