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嘉茂钢结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敖**、付**的银行存款计人民币6.315581万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价值相等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上述当事人或相关案外人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裁判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2-0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