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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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阳美的新时代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2019)黔0111民初6922号民事判决; 二、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贵阳美的新时代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第二期车位款10000元及违约金1000元; 三、驳回贵阳美的新时代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6元,由廖**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2元,由廖**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