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民事再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卫辉市唐庄镇卫生院
卫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人事争议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20)豫07民终5392号民事判决和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2020)豫0781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孙**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退还孙**;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退还卫辉市唐庄镇卫生院。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1-24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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