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望江意达童装城有限公司 望江博傲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望江意达童装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望江博傲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70万元,支付截至2021年11月12日仍应支付的逾期利息46.5万元,并自2021年11月13日起以本金37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支付逾期利息至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望江意达童装城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望江博傲实业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4.4万元、保全申请费0.5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0.45万元,合计5.35万元; 三、上述一、二项,原告望江博傲实业有限公司有权以位于望江县附属车间114的房屋〔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3**2019)望江县不动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019)望江县不动产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19)望江县不动产权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3**)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江县不动产权第000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县不动产权第0005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3**不动产权第00054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动产权第000543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产权第0005457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权第0005384号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3**第0005411号〕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0005436号〕、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005461号〕折价房产证号:皖(2019)望江县不动产权第00054**tyle='LINE-HEIGHT: 25pt; TEXT-INDENT: 30pt; MA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208元,减半收取21,104元,由被告望江意达童装城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