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丰县海城明明礼仪工作室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海丰县海城明明礼仪工作室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2.5元,减半收取56.25元,由海丰县海城明明礼仪工作室负担。海丰县海城明明礼仪工作室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112.5元,由本院向其清退56.2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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