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鹿洞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邝**的银行存款437051.52元(含本金400000元、案件受理费3866.96元、执行费6360.37元,利息26824.1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9月5日,后段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另算),或者扣留、提取其437051.52元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16
发布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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