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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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喜悦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湘潭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湘潭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与湘潭喜悦母婴护理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520496元; 二、湘潭华天大酒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湘潭喜悦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00000元。 三、驳回***与湘潭喜悦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600元,减半收取计10300元,由刘俐俐、湘潭喜悦母婴护理有限公司负担9055元,湘潭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12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