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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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开远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李**、丁*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李**、丁*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冯**支付工程承揽费34660元、资金占用费1334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并承担执行费444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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