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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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红河花香兰农产品经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李**、丁*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李**、丁*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冯**支付工程承揽费34660元、资金占用费1334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并承担执行费444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