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海林镇共和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海林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将位于海林市腾空(现关**放置拖拉机及杂物);

二、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将位于海林市侧道路腾空(现有关**建盖的牛棚)。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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