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崔*与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双方编号为3701SJ2006170299961的《房屋托管合同》;

二、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崔*房屋租金13600元;

三、驳回原告崔*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4元,由被告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97元,由原告崔*负担3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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