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金亨诺贸易有限公司
滨州鹏逸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宝塔钙业有限公司
滨州钰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滨州鹏逸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滨州钰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淄博宝塔钙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91796.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979元,由济南金亨诺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2-01-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