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石村营业所6217××××2776账户存款、在工行山东省东营大王支行1615××××0544账户存款、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直至905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8-25
发布日期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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