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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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于2019年5月7日签订的《汽车营运服务合同》于2021年7月19日解除; 二、被告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服务费2180元; 三、被告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违约金2700元; 四、驳回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5元,本院减半收取87.5元,由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负担62.5元,被告张*负担25元。此款原告重庆丰硕物流有限公司已自愿垫付,被告张*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将承担的受理费一并支付给原告,本院预收的受理费不作清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裁判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