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上店村民委员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上店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王**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的劳务费48000元。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被告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上店村民委员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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