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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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车位纠纷
法院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陈*承担。

裁判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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