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大都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以其与被告广西建工大都租赁有限公司已经达成和解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190元,减半收取1259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7595元(原告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30190元),由原告辽阳忠旺铝模板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0-08 |
| 发布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