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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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丹东丹银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葫芦岛天宇钢构有限公司锦东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肖**的起诉。 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9250元,退回原告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2-01-24 |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