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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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锦程因私出入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大连北展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虹桥锦程因私出入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孟*委托费用合计36521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36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 二、被告大连北展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对被告虹桥锦程因私出入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3949元(含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虹桥锦程因私出入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大连北展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