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 长春市化建红圣钢结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长春市化建红圣钢结构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长春市化建红圣钢结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818元,减半收取4409元,由原告长春市化建红圣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1-24 |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