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欧凯机械有限公司 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403民初697号 原告: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岑杰英,董事长。 被告:江苏欧凯机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梅达宏,执行董事。 原告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欧凯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原告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远通纸业(山东)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于秀洪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赵亚青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