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顺南大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顺南大街分公司赔付原告郑*3.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二、驳回原告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顺南大街分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新顺南大街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