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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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肃宁县鹏宇裘革制品有限公司、肃宁县华阳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肃宁县诚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许**、薛**、许**、许**银行存款55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